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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进行中,青岛会计培训学校整理“2022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习题:行政诉讼--适用范围”,供广大考生备考使用,预祝大家考试顺利!
【考点】行政诉讼--适用范围
法院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。掌握不受理的情形,通过排除法应对。
具体为:
(1)国防、外交等行为;
(2)行政法规、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;
(3)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免等决定;
(4)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较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【练习题·单选题】
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()。
A.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税收强制执行的决定
B.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
C.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规定
D.财政部门对其工作人员孙某作出记过的决定
解析:选项D: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免等决定,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。